建厂初期,企业在厂党委的集体领导下:厂长负责生产经营管理。
1961年至1962年,根据中央“调整、巩固、充实、提高”的方针,学习宣传工业七十条。在停缓建期间,发扬“找米下锅”的艰苦创业精神,组织职工开荒种地,到河北运盐、山西运煤。
1963年投产以后,厂党委根据工业七十条,逐步建立了厂、车间、班组三级管理体制和有关财务、计划。技术、劳动、设备管理制度。全厂学习贯彻鞍钢“宪法”,实行“二参一改三结合”(即工人参加管理,干部参加劳动;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,建立合理的规章制度;领导干部、技术人员、工人三结合),共同研究解决生产技术和管理中的问题,这是工业企业中贯彻群众路线,实行民主管理的一种制度。
1964年厂开展“工业学大庆”的群众运动,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。全厂干部,职工学习大庆人“三老、四严、四个一样”的工作态度,为创建“大庆式”企业作出贡献。
1966年下半年后(“文革”期间),一些合理的规章制度被批判为管、卡、压的“修正主义制度”而受到严重冲击,部分被废弃,企业管理一度出现混乱。
1976年粉碎“四人帮”后,两次掀起工业学大庆活动,企业管理又逐步纳入正轨。1978年11月厂制订了《七项管理制度(草案)》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贯彻执行了“调整、改革、整顿、提高”的八字方针,企业管理逐步系统和完善。1979年横铁被省革委会命名为“大庆式”企业,同年10月5日,被列入浙江省扩大自主权的试点单位之一。
1982年3月横钢学习首都钢铁工业公司的经营管理经验,逐步推行经济责任制的管理方法,企业开始全面整顿,先后修订、增订了厂级领导责任制、科室(部门)职责范围和企业管理规程82项(见1983年《企业管理规程汇编》),以及9479种管理定额。
1983年8月厂全面推行经济责任制,实行了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“百分计奖考核”办法,达到经济责任标准化,考核指标数据化,奖金分配系数分开档次差距。